欢迎来到中国矿山建设第一门户网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岩土工程 > 

非法采矿67.9万吨、破坏草地、批小建大

发布时间:2023-06-25


6月19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公布了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全面完成,共追责问责3300余人。据了解, 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
在第二轮第六批追责问责情况通报中,这些涉矿项目被追责问责,详情如下:



河北:兴隆县非法采矿问题突出,邯郸市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



01

承德市兴隆县非法采矿问题突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承德市兴隆县帅宝矿业、鸿基矿业、羊鼻子岭铁矿等矿区无证非法采矿67.9万吨,导致山体严重破损,矿坑及其周边支离破碎,地表大面积裸露,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非法采矿点侵占实验区44亩,破坏一般公益林12亩;河北铸合集团非法占用破坏林地40亩、耕地29亩。百砬沟废弃矿山没有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反而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原需综合治理面积为30亩,目前开采破坏山体面积已超过57亩。泽华矿业公司三拨子铁矿大东北沟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启动,计划2020年10月完成,但其治理方案编制一再延迟,没有实质进展。承德市兴隆县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不到位,对矿山开采和生态破坏监管不力,导致非法采矿侵占自然保护区和林地等行为长期存在。
02

邯郸市钢铁行业去产能存在乱象,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问题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于2014年底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600m3高炉大修名义违规启动厂区内易地建设,2016年将原计划淘汰的450m3高炉调整为尚未建成的600m3高炉,用于化解产能任务,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2021年11月,该公司在未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公告以及备案的情况下,未办理环评、安评等手续,采取高搭密闭围挡方式,违规建设一座1260m3高炉。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在未完成备案、环评、能评等开工前必备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一座1580m3高炉。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2009年2月环保部批复相关要求,对一座1000m3高炉及时淘汰关停,直到2016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相关问题后才实施封停。2011年2月全省钢铁普查时,邯郸钢铁公司将该高炉作为在产装备上报,导致该高炉纳入全省钢铁产能基数,并于2014年获准列入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2016年4月作为有效产能列入全省上报国务院备案的《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邯郸市委、市政府,武安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铁矿开采违法违规,克什克腾旗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



01

关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铁矿开采违法违规问题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位于贺兰山与阴山之间季风通道,属于乌梁素海流域,是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北方防沙带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止库布齐沙漠向北侵蚀的重要屏障。督察发现,乌拉特前旗45座矿山62个采矿项目存在侵占荒漠草原问题,侵占草原总面积近3万亩,严重违反草原法。特别是违法违规开采低品位铁矿带来的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采坑面积达5430亩。现场抽查的乌拉特前旗万岭沟北矿区铁矿等8家露天矿山,无一按照规范进行开采和修复。生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越界开采,性质恶劣。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区和华拓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违规堆存,环境风险突出。经查,巴彦淖尔市和乌拉特前旗农牧局、林草局对矿山企业违法侵占草原监管不到位。巴彦淖尔市和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违规为企业办理采矿权延续审批手续,对矿山企业长期违法越界开采行为监管不到位,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失管失察。
02

关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问题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黄岗梁铁矿区现有的黄岗矿业、西北矿业两家采矿企业在内蒙古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内建有7个采区、7家选矿厂、4座尾矿库和相关辅助工程,每年采选铁矿和其他伴生矿约340万吨,两家采矿企业3个采矿权均未落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有关规定,长期违规开采,矿区面积已达24.97平方公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现场检查发现,大量尾矿和废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失措施,污染较为突出。黄岗矿业已闭坑露天采场仅部分回填,未达到生态修复效果,有多处废石场和露天采场需加快场地清理和回填、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作。西北矿业未对矿区多处废石场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废石长期露天堆放,破坏植被。经查,克什克腾旗旗委、政府对国家森林公园保护问题重视不够,落实森林公园管理保护相关规定不到位,对违规采矿并造成生态破坏问题处置不到位。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和林草局未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监管失察。赤峰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延续审批采矿权。赤峰市原林业局落实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工作不力,审核不严格,上报森林公园违规违法建设的相关内容不实。赤峰市原环保局审核把关不严格,导致有毒物质的排放标准超出原批复标准,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风险。



西藏:昌都水泥项目批小建大,那曲色尼区砂石开采严重破坏高寒草原生态环境



01

昌都水泥项目批小建大,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问题


《昌都市“十三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力争“十三五”及长远规划期间,拥有水泥熟料生产线2条,产量达到120万吨/年。2018年以来,昌都市推动规划外水泥熟料项目上马,到2021年实际建成4条生产线,均存在批小建大问题。西藏自治区批准昌都市产能255万吨/年,实际建成产能合计360万吨/年,已超过批准产能41.2%。西藏开投海通水泥有限公司野蛮施工,未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措施。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区形成高差约400米的碎石陡坡,山体自然生态破坏殆尽。八宿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未落实环评批复的边生产边治理要求,没有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02

那曲市色尼区砂石开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严重破坏高寒草原生态环境问题






那曲市色尼区多个砂石料场按规定应当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但那曲市、色尼区2018年以来多次以部门文件形式变相批准,并未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林业和草原、水利等部门也未按规定要求办理草原征占用、水土保持等手续,放任其长期非法开采,共涉及草原面积46.8万平方米。2019年以来,中建交通建设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号砂石料场未进行开挖边坡设计,对山体进行野蛮开挖作业,形成一个高差达70米的巨大垂直剖面;突破批准范围非法开采,超批准面积1.7倍,超批准开采量9.3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1号砂石料场占用破坏草地12.1万平方米,直到督察进驻后才拟实施生态修复治理。此外,罗玛镇五村砂石矿2018年7月就已关闭,但其破坏的近10万平方米草地迟迟未完成生态修复;鑫湖商贸有限公司砂石料场未落实草皮层剖离养护要求,大量砂石压占草地1.8万平方米。

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国五矿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
经汇总分析,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督察移交的13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035人,含厅级干部371人(其中正厅级干部93人),处级干部124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59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9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576人),诫勉782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377人),其他处理744人。
国务院国资委和6家中央企业对督察移交的23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诫勉63人,其他处理90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严格责任追究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总体看,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据了解,截至2023年5月,第一轮督察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超过97%,第二轮督察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