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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四唯”如何落地;“新四条”初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9-09-03



作者:甘晓 来源:科学网

前不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地球科学部2019年人才项目中评审提出4条新标准,受到广泛关注。

不数文章,看什么?

用数论文、数影响因子来评价科研工作,多年来饱受诟病。“不数文章”,成为“破四唯”的核心。那么,不数文章,又看什么?“新四条”给出了示范。

评审中,专家每人收到一张一页纸的“基础科学研究评价的4个考虑方面”,包括方法学创新、关键科学证据、理论认知或社会需求、学科发展。

自然科学基金委地学部建议专家们根据基础科学研究的主要学术贡献及其科学意义,可以选择4类学术创新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评价。

“令人耳目一新。”不久前,评审专家、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周忠和专门撰写了一篇文章,点赞“新四条”。

实际上,除了人才项目评审,地学部在其他类型项目的评审中也试水了新标准。今年6月,中科院院士、广州地球化学所所长徐义刚在参加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评审中第一次了解到这4条新标准。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以论文数量为标准评价的科学研究大致分为四类:论文多、成果多,论文少、成果少,论文多、成果少,论文少、成果多。其中,前两类容易评价,但后两类评价起来则比较复杂。

“发表论文数量和科学研究做得好不好没有绝对的关系,论文多但成果少,论文少但成果大是科技评价中的难点。”徐义刚告诉《中国科学报》。在他看来,新标准为尝试解决这个难点提供了可行方案,让“破四唯”倡议落了地。


好科学的标准

2018年下半年,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让“破四唯”走向“实操”成为可能。例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

随后,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联手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

“‘破四唯’之后,要‘唯学术’‘唯贡献’,但要用什么样的办法来评价学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研究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光源二期工程总工程师何建华告诉《中国科学报》。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何建华提交了一份题为《改革科研评价体系,促进基础研究重大原始创新》的提案。不久后,这份提案得到了中科院和科技部两个部门的回应,这让何建华感受到国家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的决心和努力。

从新闻报道中了解“新四条”后,何建华和身边的科研人员都很认同:“这是对破立并举的一次很好的尝试。

“这是好的科学标准。”多年来,徐义刚一直在思考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突破。在他看来,这4条新标准涉及的方法学、论证过程、研究在理论和实际应用上的意义等,正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参加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评审后,徐义刚回所宣讲,希望所里科研人员能按照这4条标准去要求自己、规划工作。他强调:“当前,中国科学要向‘质的飞跃’方向上发展,做‘好科学’至关重要。

负责任的评审

在科研人员们看来,以“新四条”去评价科学研究,对评审专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徐义刚建议,应广泛向评审专家宣讲这4条标准的内涵,提高评审队伍的判断能力。“大到国家,小到一个单位,其评审队伍素质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科学研究水平的高低。

何建华则指出,要让新标准真正落地,还需要推行一些具体的措施。例如,应强调专家在评审中应担负的责任。“除了申请阶段,还应在结题阶段以新标准去把关。”他强调,“让评审专家在结题时回头看,对自己评审过的项目取得的成果负责。

据了解,2018年以来,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推行深化改革中,正在探索建立以“负责任 计贡献”为核心的分类评审机制。这要求评审工作要计入专家贡献,旨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评审专家负责任开展评审,从根本上保障科学基金同行评议质量。

未来,“新四条”将如何破冰“破四唯”,让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科教资讯

责编:龙志阳        | 编辑:龙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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